襄城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11-20 11:34|发布单位:襄城区财政局|阅读次数:
一、项目名称: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
二、相关当事人
三、基本情况
(一)监督评价的对象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原则,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,确定湖北月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、襄阳七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湖北宸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监督评价对象。本次监督评价,采取自查、书面审查、实地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共检查评价15个政府采购项目,涉及采购金额1720万元。
(二)监督评价内容
监督评价以《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》为标准,主要从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;采购文件编制;采购信息公告发布;评审专家抽取;组织评审程序;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;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;答复供应商质疑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及机构管理情况;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,开展绿色采购、合同融资、采购预留份额等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。
(三)检查发现的问题
经检查,发现部分检查对象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未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,部分适宜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,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二是专职从业人员不足,政府采购代理力量单薄。三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未能同时在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、中标通知书中明确;四是档案管理不规范,未设置专门档案室,存在档案丢失风险。五是代理业务少,处于休眠、半休眠状态。
四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区财政局对问题单位下达整改通知,责令限期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襄城区财政局。
五、其他补充事宜
襄城区财政局
2024年11月20日